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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女酒豪”携24支茅台过关,称供个人自用,结果......
16日下午,澳门海关透过风险管理系统预警,在关闸口岸截查一辆粤澳两地牌车辆,并搜出24支烈酒,合共12公升。涉事司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申报文件,海关已依法作出起诉。
海关检获的烈酒属同一知名品牌,涉事司机为本澳居民,女性,40岁,供称有关烈酒购自内地,供个人自用。海关已根据《对外贸易法》作出起诉,一经判罚,可科处5千元至10万元罚款,而查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。
16日下午,澳门海关透过风险管理系统预警,在关闸口岸截查一辆粤澳两地牌车辆,并搜出24支烈酒,合共12公升。涉事司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申报文件,海关已依法作出起诉。
海关检获的烈酒属同一知名品牌,涉事司机为本澳居民,女性,40岁,供称有关烈酒购自内地,供个人自用。海关已根据《对外贸易法》作出起诉,一经判罚,可科处5千元至10万元罚款,而查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。